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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怀孕期间不上班,如果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仍然由单位和本人继续按规定缴纳社保。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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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重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重婚是公然破坏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违法行为,其为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在处理因重婚而申请宣告重婚无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区分法律上的重婚与事实上的重婚。对于法律上的重婚,可依据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重婚申请宜告婚姻天效;对于事实上的重婚.其婚姻自始当然无效,无须依诉讼程序申请宣告,应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申请宣告重婚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3.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育应予鼓励。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您提供的现有信息,答复如下:劳动部[1994]504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生育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将应发金额分别拨给职工的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管理和发放,用于产妇分娩期间的医药费、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奖金、产妇营养补助等。如果您公司在您产假期间给您是发工资的,那么您只可以拿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找公司报销,就是对生育保险的使用。如果公司在产假期间没发工资,那么可要求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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