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设...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实行中央财政统一预算管理,监督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监督费必须按规定在收取当日就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监督工作概况;(三)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四)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的抽查情况,包括监督检测情况等;(五)对各责任主体有关资料的抽查情况;(六)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相关建议;(七)质量安全问题及事故的处理情况;(八)各责任主体及相关资格人员的重要不良质量行为记录及处理内容;(九)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内容等。
建设单位在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到监督站办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监督手续应向监督站提交《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附件2)及以下相关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复印件,以及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三)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主要措施;(四)各责任主体的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已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目录及具备开工条件的说明;(六)项目概预算资料等。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只能用于监督工作正常经费支出,如办公、检测、通讯(含监督人员移动通讯)、交通、培训、会议、经验交流,购置检测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劳保用品费用,聘用监督人员聘金,以及监督工作需要的国家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项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6人已浏览
833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