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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属于委托合同的内容

2022-12-16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委托合同有如下特征。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劳务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委托人的愿望通过受托人处理事务来实现,因此该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是诺成、非要式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订立委托合同时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的表示,而且要有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承诺,其承诺与否决定着委托合同是否成立。委托合同自承诺之时起生效,无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口头、书面等方式都可以,但委托完成仲裁、诉讼、登记等法律行为的事务须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委托合同经要约承诺后合同成立,无论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与受托人都要承担相。以上是哪个不是委托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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