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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由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在一年...
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超过时限,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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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由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要在法律规定的申报时效内及时申报。超过申报期限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将不予受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要在法律规定的申报时效内及时申报。超过申报期限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将不予受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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