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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8号《火灾事故调查条例》第三条规定,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处理火灾事故,总结火灾教...
消防部门对起火原因是怎么认定的可以与本律师联系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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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清晨,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报警称,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起火。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辆快递货车停在G85银昆高速渝广段出城方向32公里处(清平镇)应急车道,车辆冒出滚滚浓烟,火势越来越大。驾驶员称,驾车到该路段时,突然从反光镜中发现车尾冒出浓烟,就赶紧靠边停车准备灭火。打开车厢发现货箱内火势很大,就急忙报警求助。高速执法队员到达后,立即对现场进行管控,很快消防人员也赶来灭火(如图)。在众人的努力下,火很快被扑灭。因为快递包装是可燃物,满车快递几无完好。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相关赔偿事宜也已展开。那么,银昆高速快递烧光由谁赔偿损失呢?《》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直接受损的是快递的寄件方,应按照“谁揽收谁赔偿”的原则先行赔偿。涉事的快递公司方面表示,对于确定在事故中损毁的快件,收件点工作人员会通过电子单主动与寄件人联系。需要提醒寄件人的是,如果怀疑自己的物品在14日这场火灾中受损,也可通过订单号进行查询。至于最终的损失由谁来赔偿,必须要确定起火原因。
1,合同内容是电器非人为损害由甲方负责维修,合同备注由规定了某些家电由乙方负责,这不属于内容矛盾,备注属于特殊约定,你签字认可,既有法律效力。 2,口头承诺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合同内容与口头承诺不符合,你应拒绝签署这个书面合同,但目前你已签字认可,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况且你说自己眼镜不好,让女儿看了合同,所以你们应清楚合同内容的,该合同不存在陷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故此,你有权要求商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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