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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财产2、遗嘱指定给某人的3、捐赠指定给某人的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和无行为能力人的5、因受伤致残所得的赔偿金...
1、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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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无论结婚时间的长短,只要夫妻之间存在着可以被分割的共有财产的话,基本上都是按照平等分割的大体原则来处理的。还有一部分夫妻,离婚的时候几乎只顾着去分割共有财产,等到离婚之后才发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当时根本就没有妥善的解决,因此,分共同财产之余也不要忘了处理共同债务。
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两个人全部都移民了的话,以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就只能适用于该国的法律制度。但题中讲到只是配偶一个人移民而已,配偶有可能是为了孩子的学习生活才移民的,在配偶移民之后的这些收如不可能就全部归一个人所有了,另外,某些特殊工作岗位,配偶移民是需要汇报的。延伸阅读: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
下列财产一般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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