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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有(1)、申请申请是指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证明;②(2)、审查与登记审查: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结婚申请时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确认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即自愿原则、法定年龄、一夫一妻、禁婚血亲、禁婚疾病,同时核对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在审查时,婚姻登记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规,宣传政策。对当事人提供情况不明的,要退请其补充证明文件或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对当事人违反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不得附加法定条件以外的其他条件或要求当事人出具上述规定以外的证件和证明。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一、补办结婚证流程如下: 1、补办结婚证,新人必须要到原来登记的地方申请一个查档的证明。 2、丢失了自己结婚证的新人,必须要携带好自己的户口本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好一份《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好详细的信息。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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