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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金额超过其分担比例,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金额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部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宣布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仍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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