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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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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会被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其最轻的罪行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者是拘留,在此同时还要进行罚2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作为罚金。如果骗取的钱财巨大或者犯罪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要交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罚金以及要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现在骗子的手段是越来越五花八门,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诈骗类犯罪当中,如今金融诈骗算是比较突出。而金融诈骗罪就属于典型的经济犯罪,因为牵扯到经济的问题,往往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十分严重的。另外,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金融诈骗主要是包括:利用信用卡、伪造票据、进行贷款等等的诈骗手段。但是,如果犯了金融诈骗罪国家是有一定的量刑标准的。其量刑标准主要是结合了诈骗犯诈骗的数额多少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轻重来综合考虑。虽然使用不同的诈骗手段,但根据情节轻重以及诈骗金额数量同等的条件下,量刑的标准是一样的。而这恰好也是我国《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这样才能在判刑的时候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合理。不管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活动主要包括:对信用证或者是信用单据等等进行编造,篡改;明知信用证过期但依旧使用的;使用假的身份证办信用卡的等)、伪造票据进行诈骗(伪造诈骗活动主要包括: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去对支票,汇票等类型的票据进行造假以及明知作废的这种却依旧去使用的;对他人开具空头支票去骗取钱财的等)还是使用贷款进行诈骗(贷款诈骗活动主要包括:使用虚假的合同,虚假的文件,虚假的理由以及虚假的抵押物等去骗取他人的钱财等),其最轻的罪行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者是拘留,在此同时还要进行罚2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作为罚金。如果骗取的钱财巨大或者犯罪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要交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罚金以及要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如果比上述情节更严重的就要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加上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人民币作为罚金或者没收全部的财产。其具体的情况还要以国家的法律进行判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总结一下,对于金融诈骗方面的犯罪,因为《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罪名不一样,那么自然量刑标准也就不同。另外,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存在差异,最终对罪犯的处罚也存在差异。另外,对于经济类犯罪而言,除了会对犯罪分子进行人身刑的处罚外,其实往往还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甚至有那种直接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但如果属于单位犯金融诈骗方面的犯罪,这个时候考虑到犯罪主体的不同,虽然处罚的时候是采取的两罚制,但对单位的处罚往往就是判处罚金,而不能直接没收财产,这样会严重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说不定还会因此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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