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重大犯罪案件。 对于由公安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立案,公安不予立案的,经省级...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重大犯罪案件。 对于由公安管辖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立案,公安不予立案的,经省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一、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