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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商标局的官方费用,一概不退,无论商标是否申请成功,国家商标局都做了相应的工作,所以费用不退。 2、你可以找我们这样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
提问者采纳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不需继续注册商标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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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59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第60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61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1、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3、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依法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协议,不再履行或者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转让,然后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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