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检察院取保候审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公安机关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当公安机关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退侦在公安半个月的时间是可以的,只要没有超过限制的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可以调到公安局,但是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监督机关。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1、可以。诱供属于程序违法。只要是被诱供,在法院庭审时,可以当庭翻供的,只要没有犯罪。之前的口供是无效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采用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9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631人已浏览
9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