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缺乏性生活,是否需要离婚?

2024-12-17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双方如在未患任何肉体上或其他意外疾病的情况下,无法维持长达一个月及以上的默契性生活,即可被定义为“无性婚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无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夫妻双方也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当法院处理这些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工作。若法院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至无法调解,甚至调解后仍然失效,则应准许两人正式离婚。 根据该条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 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准许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准许离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