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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根据当地公安部门规定,一般是办案材料是不能对外复印的,可以试其他替代材料,比如让公安出具证明材料...
购房落户,人才引进,技工,大学生和积分等落户。问下青岛海纳人力资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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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外地专科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日前,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下发《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4月1日起,我市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将更加便捷,外地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就业两年可落户青岛。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权限调整《通知》规定,毕业生到市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各区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其中,到市南、市北、李沧区就业的,从4月1日起,就业手续由原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为单位所在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具体办理地址和电话为:市南区办公地址: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1号窗口,咨询电话;市北区办公地址: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咨询电话:其他区市地址电话不变。已就业毕业生可直接办落户根据《通知》,已就业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需再到人社部门开具落户通知书,减少了办事环节。对在本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对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青岛生源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居民身份证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外地专科生就业两年可落户,其他落户可询,多了解,每年政策在变动毕业生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的,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及派遣手续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正规就业手续,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签满两年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缴满两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在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就业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以上流程及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2、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3、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三、控制城区落户:申请在城区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4.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如果是人才引进的话,在青岛怎么落户口按下面政策: 引进到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属在职工人身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成年未婚子女(18周岁以上未婚且在当地无职业的子女,不包括离婚或丧偶的成年子女)均可申请入市落户: 1、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2、我市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3、虽不具备青岛市落户年龄和学历条件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本人的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产业发展方向一致,且持《青岛市居住证》满三年以上仍被同一单位聘用的高技能人才。 4、用人单位负责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入市落户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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