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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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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这种看法的当事人,是因为他自己查阅了婚姻法。对法律理解不全面造成。 1、我国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2、律师的解释是: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 3、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4、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有的人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提出离婚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这也未必,是当事人的一种误解。
分居一年,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关系破裂的法律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
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所以分居一年不一定判离婚,必须证明感情破裂。 具体来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以下情形可以判定离婚: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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