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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第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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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情况来看,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或者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设立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设立。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第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权籍调查成果;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10.其他相关材料。注:含拆、翻、扩建房屋第四、收费文件1、纯土地类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2、商品房、存量房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执行,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3、地产转让手续费按浙价服〔2003〕78号文件执行;4、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第五、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需具备的条件有:(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1、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出现错误登记,应当予以纠正。 2、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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