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修改条件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修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
保险公司的赔付应以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为依据,如果不偿则起诉保险公司由法院再行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了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双方协商认全责,但未立字据这不能起到变更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变更必须经交警事故处理部门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才能算数。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未必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双方的责任认定来核算的。 如果你想让机动车方认全责,那么要让交警变更责任认定书,如果你还想按原来的责任认定书来处理,那么只要把事故认定书作为理赔的依据就可以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不当或适用法律不当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天内,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下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和裁决。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7人已浏览
99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