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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是98天,河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也就是158天,在国家开放生育二胎期间符合计划生育,二胎产假也是158天...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河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即158天,国家开放生育二胎期间符合计划生育,二胎产假也为158天。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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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依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除给予四十二天规定产假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五十六天的延长假。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安排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 (四)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以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关于河北最新婚假产假规定,具体国家规定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婚假: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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