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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主要内容有: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包括债务如何承担)、子女如何抚养及抚养费如何支付。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调解存在的方式有: 1、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 2、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调解。 调解结束,当事人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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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婚调解中六大调解法则如下: 一是“唤起旧情法”。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 二是“消除隔阂法”。利用一定数量的证据和令人信服的事实消除双方的怀疑,从根源上解决矛盾。 三是“打破幻想法”。通过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 四是“情系子女法”。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之情,讲清离婚对子女的危害,促使双方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 五是“批评教育法”。对离婚当事人的缺点给予恰如其分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最终求得双方谅解。 六是“冷处理法”。在一定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以便冷静地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41对濒临破裂的家庭。
法院必须进行调解,但是原被告双方可以不接受调解。 调解是要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的,可以不接受调解,或者不接受调解的结果。如果不能调解的,则法院会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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