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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意外伤害,是指无法预料的来自外力对自身的伤害。不应该包括本身的疾病导致的突发死亡。你弟弟属于自身的原因,并不是外来的伤害,所以不属于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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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
意外伤害是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件,导致中暑的原因虽然是体内的热量过度积蓄,但事故发生的过程不可预见,且热量积蓄所导致的后果也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特点,并非人自身疾病因素导致。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并未将“中暑死亡”排除在意外伤害之外,也未对意外伤害免责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中暑死亡是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意外保险合同当中,区分死亡的原因就两种,一是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以突发事件造成身故的情况。猝死是属于疾病范围,猝死不属于保险中的意外,因此意外伤害不赔偿的。另一种是疾病死亡。 二、猝死是疾病死亡,属于寿险,一般保险的年金保险和重疾保险都包括寿险的身故责任,所以会获得赔付;另外,如果猝死的客户生前买过定期寿险和疾病死亡,也能获得赔付。 三、猝死: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病变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属于因内在的疾病死亡。猝死往往发生于即刻、数小时,一般不超过6小时。猝死的死亡原因必为自然性疾病或机能障碍,暴力死亡不属于猝死范畴。 四、保险公司也在不断完善条款,有的保险公司将猝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写入意外保险合同内,试图通过完善意外险合同并明确猝死的保险责任来化解此类理赔纠纷。如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将“猝死”列入保险责任,并在理赔申请材料中明示“猝死”的证明材料;不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在除外责任条款中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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