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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实践中,放映权引发的案件最常见的是MTV 著作权人起诉卡拉OK经营者侵犯放映权纠纷,也有电影作品著作权人起诉电影院经营者侵犯放映权纠...
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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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可以算是侵犯隐私: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坚硬的稀粥》; 2、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致歉; 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失5000元; 4、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坚硬的稀粥》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近期原告在互联网被告的上发现其上述作品被登载。 被告事先并未取得原告方的授权同意,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对《坚硬的稀粥》享有的使用权和获酬权。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蒙诉讼代理人:杨黎明汤兆志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坚硬的稀粥》; 2、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致歉; 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失5000元; 4、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坚硬的稀粥》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近期原告在互联网被告的上发现其上述作品被登载。 被告事先并未取得原告方的授权同意,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对《坚硬的稀粥》享有的使用权和获酬权。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蒙诉讼代理人:杨黎明汤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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