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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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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药治疗费的人身伤害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二)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三)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四)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五)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六)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进行人身伤害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七)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进行
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的赔付。 前提是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受伤,从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如果你有社保,医疗费用按95%赔,无社何,按90%来赔。保险有损失补偿原则,是先医保报销再商业保险赔付。 我觉得条款类的东西你倒不用去看去研究,因为专业术语多,你也不一定能看懂。你掌握一些要点就可以了。意外伤害险也分很多种,不知道你的是什么。不过,可能会按当地医保标准,分无自负,部分自负,和全自负。你看病的时候让医院尽量按医保内的药品就能尽可能减少损失。 保险公司的赔付完全依照条款,条款里有责任免除的相关约定。条款在你的保单后面附着。
1、“医疗事故”属医院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出现这种事情,根据2002年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没有保险,一样会得到赔偿。 2、一般意外险身故金与意外医疗的比例是10:1,也就是30万对应的是3万,因为这是精算师根据身故、意外医疗的出险比例算出来的,所以险非有特别约定或者团体险种,你所说的这种比例的意外险较少见。 3、但是如果是意外身故与疾病的住院医疗那么是没什么关联的,只要你付保险费,你说的这些都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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