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处理流程1、申报:申报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书和申请资料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查:公安内部审查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5、...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根据《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上海辖区内签署的住房租赁合同,都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以认定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赁关系。二、缴纳房屋租赁税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居住房屋出租人应该依法申报。税,原则上是由房东进行缴纳,但是该规定没有强制性,大部分房东都不会主动申报。为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税大都由房客代为缴纳。办理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后,即可到相关窗口办理缴费。三、办理居住登记2020年新政策执行后,新办,无法立刻拿证,只能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凭《居住登记凭证》正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对于已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居民,需要在居住证到期前的30天内,办理签注(续办)。居住证超过有效期,则按照新办处理,只可领取居住登记,半年后拿证,且之前居住证时长清零,需重新累积。四、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登记满半年后,凭《居住登记凭证》和本人身份证明,正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流程为: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材料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后携带身份证和最近的数码照片图像号码到居住证验收点,验收点初步检查打印居住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出具验收收据、卡。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