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财产权于第三人,如第三人在有偿取得该财产权时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权。善意取得包括财产权的...
简单来说,公司在法律上是被看做独立的个别参加经济活动的,以自己的财物自负盈亏,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承当债款,它是一个拟制的“人”。比方说,你(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善意取得继受取得原始取得三者是不一样的,三者的取得方式不同,善意取得是属于因他人无权处分此财产而第三人在善意的情况下获得的所有权;继受取得是现有的权利从原权利人处而继受得来的,对应的是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和善意取得的区别: 1、处理人权利不同。 善意取得的受让人获得的财产是从无处分权人那里获取的;继受取得的受让人获得的财产是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构成要件不同。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股权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9人已浏览
3,931人已浏览
46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