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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专用发票才会使用到这个字段,否则可以忽略...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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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开具专票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借方转入本年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未认证的发票,直接退给销售方,作废重开,已经认证的或跨月的红字冲销再重新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开户行信息有误,建议重开,如重开有困难,也不影响对方认证,但存在货物、发票、款项不一致的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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