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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
1、离婚时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以登记在谁名下为准,通产看取得权利的时间在婚期还是在婚后。 2、子女分配,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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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主要有三个:1,财产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平分;2,孩子是抱养的,是否在民政局登记,如果没登记,不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属于暂时抚养,不管谁继续抚养,对方都不应该承担抚养费。如果登记了,不管谁抚养,对方都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3,关于赔偿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可以申请赔偿。另外,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起诉离婚应到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
1、离婚时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以登记在谁名下为准,通产看取得权利的时间在婚期还是在婚后。 2、子女分配,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主要考虑对子女有利,包括对子女健康、学习、生活习惯有利,还要考虑男方或女方的经济、文化、品质、工作及照顾子女的时间等状况来决定子女由哪方抚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不存一方过错情形,则按平均分割,不易分割的房屋,还要考虑双方现有住房条件及有利子女利益判决归属,但判决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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