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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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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以判决,也可以径行判决,应当组成合议庭、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可以在本院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裁定撤销原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的。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一律使用裁定。《原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存在书面审理的说法了;(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新的《民事诉讼法》取消了原法中第152条中的“径行判决、裁定”的规定,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起诉书和附带民事诉讼状,应当同时将刑事和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把诉状副本送达他的代理人。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准备答辩,但没有十五天答辩期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口头答辩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你的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你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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