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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
涉嫌抢夺犯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具体量刑看情节。的量刑是按照犯罪金额的多少来确定的,而犯罪金额参照法律的规定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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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案件立案标准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为犯罪携带其他器械抢夺的行为。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劫,但有证据证明器械不是为犯罪做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故意随身携带凶器显示,能够被害人发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劫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抵制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暴力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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