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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年假未休的情况下有补偿。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赔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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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续签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二、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呢 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分为两种情形: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关于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在一些劳动案件,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单位于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本人。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合同到期后,对于发生在合同订立期间的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对未来的没有约定的事项肯定无效。合同有效期,以及有效期终止的条件。是否有自动续签或者优先续签的条款。对于合同争议如何解决的条款。如果是合同即将到期,需要延长有效期,仍可能应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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