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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无解决出预售证之前是不能买卖房的,更不能做公正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予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
不可以,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记税的一般纳税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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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去税务局直接,因为不开发票涉嫌偷税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在收款时应出具正式发票,但实践中像你所说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倒没有必要担心,你现在关键要查看开发商具备不具备预售资格,即有没有预售证,如果有则不会出身问题,如果没有,你要查看其他四证即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如果有,可能不会出什么问题,否则,风险很大
发生退货,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开票系统不允许作废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因为退货而产生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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