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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迁户口改名字,需要先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再带上有新的户口簿原件到新的户籍地申请办理名字更改的。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
改户口名字需要办理的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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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户口本改名字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注意,改名以一次为限,慎重考虑):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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