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生病后,首先向保险公司通报2、请求时,受益人必须携带保险合同的原件。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书的原件3、填写请求申请书。包括请求申请书、授权委...
社保医疗的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首先由员工个人支付,生育后一年以内,通过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向我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请清算。 员工必须在累计生育保险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请清算。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 1、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2、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配偶发生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报销的。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 1、个人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3)原始生育收费收据(加盖医院公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5)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6)参保人本人银行卡; (7)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8)计划生育证明; (9)参保单位外派证明。 2、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报销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配偶身份证明;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4)原始收费收据(加盖公章); (5)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6)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公章) (7)结婚证; (8)失业登记证明; (9)参保人银行卡; (10)婴儿出生/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明。 三、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3、材料审核; 4、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 5、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 6、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5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1,181人已浏览
6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