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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的告诉你能行,我已经代表保险公司出庭作被告无数次了,你起诉时,第一被告是肇事司机、第二被告是车主、第三被告是保险公司。如果司机和车主是同...
首先我和你说一个常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不是同一个保险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交强险部分,可以只起诉保险公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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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非常非常庞统。我分析一下,你看对不对: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或全责,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对方可能只有交强险或者有商险,但是不支付,对方也不垫付,你想起诉对方是吗如果我上述分析的对,你应该起诉对方司机和保险公司,假如车主允许肇事司机开车并且肇事司机有合法的驾驶证,也无其他法律不许可驾车的行为,对方车主无过错。不懂就追问。不过追问的话,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别让我猜,不然没法帮你,一个细节不对,则全盘不对。有用记得采纳。
肯定的告诉你能行,我已经代表保险公司出庭作被告无数次了,你起诉时,第一被告是肇事司机、第二被告是车主、第三被告是保险公司。如果司机和车主是同一人,那就第一被告是肇事司机、第二是保险公司。
这位朋友我来说一下车祸保险赔偿起诉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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