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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 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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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6、其它免予刑事责员的。实际上,刑事案件多久能够审判终结,跟之前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这两者之间是毫无关系的,也就是说,不见得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就可以马上完成审判工作了。其实是第2次补充侦查的证据如果还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的,也有可能就不提起公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实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都是区分当时的犯罪状态的,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两者都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或者说已经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但还是可以弥补的。只不过,中止犯的话说明当事人还知道什么叫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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