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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主管部门退费的程序、证件资料。
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系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隶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较大的社会范围内筹集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将发生在少数人员或单位的风险,转移到多数人或多数单位共同分担。以此实现对生育引起的暂时无法工作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解决各单位负担生育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在改革之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按照前苏联的模式,在福利待遇方面在六项扣除之后,发基本工资。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二是,企业或单位自行管理,不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三是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保险没有本质的区别。分别从劳保医疗、公费医疗经费中列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管理办法起到的保护职工权益和身体健康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单位“自保型”的管理办法弊端日益突出。一是,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将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避免加大人工成本。因此,企业不愿意录用女性。造成妇女就业困难。二是,女职工多的企业,相对承担过多的生育费用,造成各单位之间负担费用畸轻畸重。三是,效益不好的企业无力负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使一部分职工得不得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因此,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出发,按照社会保险的原则,改革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是势在必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其并没有缴费基数,也就不存在8%进入个人账户余额的说法。社保的养老保险包含了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前两者都是依据当事人的缴费基数确定缴费金额,都是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余额。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当事人在当地社保当年度限定范围内自由选择缴费金额,当事人的缴费金额连同当地的补助资金等一并记入当事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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