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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之规定,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
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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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委托合同受到的损害,就委托人而言。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得报酬,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就受托人而言,通常是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事务而解除合同,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委托合同受到的损害,就委托人而言,通常是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事务而解除合同,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就受托人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得报酬。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委托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委托人或受托人以其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委托合同,无需对方同意,该解除权是形成权。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委托合同于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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