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劳动者有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
关于社保转移问题,诉求者可以先在原工作地社保机构办理减员手续,待在另一地找到工作,并在另一地入保后,到另一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社保关系商转函,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移程序: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离职后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到需要转移的社保局出具社保转移接受函; 二、凭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
社保转移办理包括社保转出与转入社保。个人在原来参保的城市办理个人社保转出,然后再到新参保的城市办理社保转入。具体流程以下:1、个人离职后,先让企业办理停保,然后到个人参保的城市社保局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并要盖章的,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2、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参保地城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不过需要个人在当地有缴纳社保后才能办理转入,没有缴纳的不可以办理。3、个人领取到社保卡后,就携带资料到当地的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转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0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