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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 2、一般来说,法院在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之后,也会将财产...
1、可以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 2、一般来说,法院在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之后,也会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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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 2、一般来说,法院在对离婚诉讼做出判决之后,也会将财产分割一并判决,对于财产分割判决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上诉。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来信看,李某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时间是在你们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所以法院依法可以受理。但该财产分割协议是你们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前提下签订的,订立该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以法院在审理后,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得不到支持。
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可以协议离婚,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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