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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结婚证小孩上户口要罚款,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
如果已经上完户口了,现在好像是改名字真的是挺难的呢,现在都是各个地方都联网的,应该是很不好改的了呢。现在孩子上学前还有一次改名的机会,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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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市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者,要求迁入市区落户的,须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方可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迁转手续。 2、迁出: (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凭派遣证办理迁出手续)
一、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孩子出生之后30天内,要持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当然,如果超过30天去上户口,商量商量也问题不大,只要符合政策的生育都可以顺利上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向分局或者XX反应问题,派出所是故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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