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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知情权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股东知情权并非是股东所享有的单一权利而而是一个权利体系。由查阅公司章程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权、查阅公司会计报告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权等一系列权利构成。现代公司实行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股东不直接营运公司事务,股东要对公司事务参与和监管,首先要获取公司经营的有关信息,只有在获取了公司经营信息的基础上,才可能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和重大经营决策上,以维护股东的终极利益。从而达到维护股东利益所以可以说股东知情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书 出席会议股东:XXX、XXX、XXX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XXX有限公司 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 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 2、同意委托×××作为本公司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具体经办人。 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全体董事签名: 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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