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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制度。依我国现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剥夺政治权利不...
在缓刑期间是否可以竞选村主任,要根据具体的罪名来确定,不能根据缓刑判断是否有权参加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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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也是可以担任村主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民选举什么人作为自己的“当家人”,是村民的权利和自由。只要刑满释放人员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可竞选村委会主任。 2、法律没有规定刑满释放五年后才可以竞选村委会成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能是办理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法律第十三条规定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一般条件,即:年满18周岁的村民,无论是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背景、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第十条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行为准则: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公道,诚实公正,热情为村民服务。对于村委会成员的资格,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认定,既要符合年满18周岁、村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条件,又不能违反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要求和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显然,一个因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即使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也无法带领村民依法自治,不应具备村委会成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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