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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保全时间是从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之日开始,至财产保全解除之日或者不起诉经过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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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之后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查封冻结当事人财产保全的财产范围以申请人申请范围或者诉讼标的额为限另外有可能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申请人也可以主动提供担保,如果将来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申请人要赔偿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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