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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财产,股东大会有处置财产的权利。权利。当然,如果你是独资企业,你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如果你是合资企业,你必...
一般来说,法人代表不可以擅自处理公司财产,股东大会才有财产的处置权。如果你是独资当然是完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如果是合资,就必须有股东开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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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如需要将股东“踢”出去,一般称为股东除名。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人可以踢走股东,但要依程序踢走股东。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通过股东的股权强制转让、股东会决议除名两种方式使股东退出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需更改股东名册。
1、法定代表人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自的权限有很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董事担任,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而董事会系股东会通过选举董事后,并由选举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会; 2、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不是公司的股东,其无权处分股东的股权; 3、股东间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除非另有约定,股东间转让股权无须其他股东同意; 4、股东不愿意转让股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均无权强制要求其转让; 5、其他股东如果想减少该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可以采取增资的方式,减少该股东的持股比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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