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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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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实施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偶发矛盾纠纷口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视为寻衅滋事,但矛盾是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坏、占用他人财物的,一般不视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追讨债务时,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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