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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收购废旧电瓶行政处罚吗?

2022-06-29
收购废旧电瓶治安处罚其实算是一些小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你收购电瓶时,就应该了解清楚该电瓶的出处,并进行登记,否则,有可能就涉嫌赃物嫌疑,公安机关破案后,也支依法对你进行处罚,如果该电瓶的价值达到刑事追究的标准,你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希望你以后接受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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