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
《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传唤的适用对象、条件、审批程序与时限。但在实践中,异地传唤中的审讯不少公安机关却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在订立口头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次,遗嘱人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第三,口头遗嘱的内容不能被篡改或伪造;最后,如果遗嘱人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采用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立遗嘱,但仍然处于危急情况下,其口头遗嘱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