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策规定: 《成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 办理资料: 主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
电话查询:电话咨询:86280083投诉电话:86279442处理费:不收费政策规定:《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低收入家庭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承租人户口薄;(二)居民身份证;(三)成都市城区廉租房住房租赁合同;(四)其他证明材料: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或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相关证明。廉租房租金申请减免程序:(一)承租户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城区廉租房住房租赁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向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成都市廉租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批表》;(二)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对《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后,报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备案,按规定减免租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2:00办理材料:主申请人应当据实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布其家庭(个人)住房和收入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人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地有关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个人住房信息证明,原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二)申请人为成都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赁地有关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无工作的特殊照顾对象或成年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35岁以下的单身居民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成年孤儿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或者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个人住房信息证明,原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包括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打印的积分结果)、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地有关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上述申请材料。
电话查询:电话咨询:86280083投诉电话:86279442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2:00处理费:不收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5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