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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市》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二、办理流程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
1.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具体承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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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条件居住在本街、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条件的国内人员。二、处理流程的上海人员首先与合作者合作进行信息预收集,然后通过事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和地址证明,在受理点办理申请手续。来上海的人提交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和地址证明书,工作人员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的,应通知上海人员,上海人员补充材料后处理。上海人员到指定地点填写上海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支付费用,收据。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领证。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申领表》;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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