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发生侵权损害后,认定侵权方付全部责任,则可以依照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司法解释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发生侵权损害后,认定侵权方付全部责任,则可以依照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广告侵权就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要件由4个方面构成:(1)要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存在。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它所违反的主要是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2)要有损害的事实发生。损害事实主要指财产损害,也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如果有广告违法行为但缺乏损害事实,行为人就不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3)行为人主观上有错。行为人在实施广告侵权行为时,主观上必须有故意或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则不应承担广告侵权赔偿责任。(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如果广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有因果关系,则行为人不承担广告侵权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
侵害民事权益,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2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