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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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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1)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起诉离婚的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3、法院决定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审理,根据双方证据材料进行庭审; 6、法庭调解; 7、法院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夫妻离婚诉讼手续:先由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文件材料后,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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